「工程地質探勘資料庫」資料作業參考規範,從八十四年四月至八十七年六月止,歷經多次增訂,行政院研考會於民國八十八年八月六日,以(八八)會訊第O三八九O號函正式核定,嗣後於民國九十年度十一月底完成資料作業參考規範修訂工作,民國九十八年度十二月底完成修訂版。